臺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所劃設之「自然保護區」免查範圍表及臺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所劃設之「一般保護區」免查範圍表
內政部110.10.14內授營綜字第1100816005號函
臺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所劃設之「自然保護區」免查範圍表
臺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所劃設之「一般保護區」免查範圍表
為簡政便民及減少公文流程,檢送「臺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所劃設之『自然保護區』免查範圍表」及「臺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所劃設之『一般保護區』免查範圍表」各1份,供貴單位辦理查詢參考,請查照。
一、為避免可確定非屬「臺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範圍之申請案件仍向本部營建署查詢,致申請機關(人)與受理機關間無謂公文往返,請貴單位辦理相關案件時,參考本函附件「臺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所劃設之『自然保護區』免查範圍表」及「臺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所劃設之『一般保護區』免查範圍表」,如位屬前開表列鄉(鎮、市、區)或「地段」者,即非屬臺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範圍,無須再函送本部營建署查詢。
二、旨揭附件資料, 已上傳至本部營建署網站(首頁/營建署家族/營建業務/綜合計畫組/「臺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專區)提供下載。
三、本部106年5月23日內授營綜字第1060807714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四、另本部營建署已成立環境敏感地區單一窗口查詢平台,透過收費方式提供單一窗口服務,縮短各別查詢所需時間及改善公文往返之不便,建請善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