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部區域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
台灣中部區域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
台灣省區域計畫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
行政院八十五年七月十五日台(85)內營字第八五七二九七五號函核定
臺灣省政府八十五年八月二十二日八五府建四字第一六○九五○號函公告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修訂緣由
第二節 計畫範圍與計畫年期
第三節 計畫性質與計畫程序
第四節 計畫目標
第二章 區域發展政策
第一節 未來國土經營管理方向
第二節 重大建設影響
第三節 區域發展政策檢討
第三章 發展現況與預測
第一節 人口及住宅供需
第二節 經濟及產業
第三節 土地利用
第四節 工業發展
第五節 自然環境資源
第六節 觀光遊憩
第七節 交通運輸
第八節 公用及公共設施
第四章 計畫目標與發展構想
第一節 發展課題
第二節 發展目標
第三節 區域發展構想
第五章 部門發展計畫
第一節 都市發展及住宅建設
第二節 經濟及產業發展
第三節 工業區建設
第四節 觀光遊憩計畫
第五節 交通運輸
第六節 都會區與生活圈發展建設
第七節 公用及公共設施
第八節 環境資源保育利用
第九節 水資源開發計畫
第十節 發展緩慢地區振興措施
第六章 土地分區使用與管制計畫
第一節 土地使用策略與構想
第二節 土地使用管制
第三節 土地開發指導原則
第四節 指示事項
第七章 計畫實施
第一節 實施程序
第二節 配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