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即將辦理100年度公共建築物無障礙生活環境業務督導
為有效推動建立公共建築物無障礙生活環境,實地瞭解,並積極督促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全面清查及確實改善工作,以貫徹辦理成效。營建署已研訂完成100年度督導計畫及評分指標項目,並訂於100年8月29日至9月14日間辦理督導。受督導機關為臺北市等19個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方式為書面資料考核及實地抽查公共建築物之供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實地督導其落實執行公共建築物無障礙環境業務相關工作,以貫徹執行成效。
本次督導將同時進行100年公共建築物無障礙建築選拔,由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推薦參選案件,以97年7月1日以後領得建造執照之新建公共建築物為主,經評為優良無障礙建築物者,由本署對建築物起造人及建築師公開頒獎表揚;另為推動騎樓整平業務,受督導單位除簡報推動成效外,並須提供一條至少100公尺連續騎樓路段供督導委員實地訪視督導。
督導成果將函送行政院主計處作為一般性補助款增減及辦理相關人員獎懲之參據。督導成績不及格之縣(市)政府並將辦理專案輔導,以督促其積極改善。營建署懇切呼籲社會大眾及輿論,共同督促直轄市、縣(市)政府、建築物管理機關或所有權人儘速改善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及設備,以建構無障礙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