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宅延壽計畫依地方需求彈性推動 國土署:全額補助地方服務團並持續滾動檢討機制
針對媒體報導臺南市老宅延壽補助案件量不足、申請程序繁複等疑慮,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今(8)日表示,臺南市屋齡 30 年以上住宅數量龐大,民眾對於老屋安全及居住機能改善的需求,政府均高度重視。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為 114 年至 116 年試辦計畫,中央已核定臺南市政府補助經費,並全額補助市府成立地方服務團,未來將依地方實際需求及執行情形,滾動檢討補助機制與服務量能。
國土署說明,媒體所提及之 18 間透天住宅、5 棟公寓及結構安全性能初步評估 48 棟等數據,均為臺南市政府提報計畫時所預估案件量,並非中央設定之受理上限。臺南市政府完全可在中央核定之補助總額度內,未來依實際受理案件的建築物類型、申請項目及所需經費進行彈性調整;目前臺南市申請情形尚未超過核定額度,國土署亦將密切掌握地方收案與經費執行狀況,適時增撥資源或調整需求。
國土署指出,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係協助所有權人先行掌握耐震狀況,據以選擇最適宜的修繕、結構補強或重建方式,相關評估費用均有補助機制。此外,為解決民眾反映申請程序繁複之疑慮,中央已全額補助地方政府成立「地方服務團」,主動提供個案諮詢、修繕方案建議及文件輔導等一條龍服務,有效降低申請門檻;若老宅因年代久遠而有產權或證明文件不完整等狀況,民眾亦可透過地方服務團與地方政府對接,尋求專人協助確認與補正。
國土署最後強調,老宅延壽政策旨在建構安全宜居的居住環境,未來將持續與各地方政府緊密合作,依地方實際收案情形與試辦成果滾動檢討補助機制,逐步擴大政策效益,全面提升老舊住宅之居住安全與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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