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裝修請選擇合格業者 消費者可查詢內政部網站 勿讓不肖業者有機可趁
近期因不實訊息流傳,誤導民眾以為自115年起開始要求室內裝修需先審查才能開工等事宜。國土署今(27)日重申,目前申請程序及相關規定,均未改變,但務必確認是合格業者,以維護自身權益。
國土署刻正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研擬「建築物室內裝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政策內容仍持續溝通討論中,目前尚未公告。即便未來完成法制程序公告實施後,也不會影響申請程序及規定,還能減少消費者與裝修產業間因資訊落差而衍生出的各式糾紛,建立資訊公平透明的交易環境。
國土署最後提醒,請民眾勿輕信低價即能完成裝修或網路代辦申請很輕鬆等話語,這些似是而非的資訊內潛藏詐騙風險。在進行室內裝修前,請先至「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统入口網」(https://cloudbm.nlma.gov.tw/CPTL/cpt0602m.do)查詢,務必選擇領有登記證的「合法室內裝修業者」及建議使用內政部發布之相關契約書範本,以保障雙方交易權益。若碰上消費糾紛,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或透過行政院消保會網站(https://appeal.cpc.ey.gov.tw/WWW/Default.aspx)進行申訴。
單位主管:陳威成 組長
聯絡電話:02-8771-2682
發稿單位:建築管理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