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署:補助污水建設經費皆依新北市提報需求 近5年中央補助新北市金額皆為全國縣市前2名
國土管理署今(2)日表示,今(113)年新北市獲得中央核定補助污水下水道建設金額為17.9億元,包含每年均需編列補助之淡水促參系統建設費攤提費用約5億元,10.7億元為用戶接管及污水廠擴廠經費,2.1億元為辦理工程結案編足補助款所需經費,均為依據新北市政府所提報實際需求補助。根據國土管理署統計,近5年中央補助新北市污水建設每年總額均高達18至20億元,金額皆為全國縣市中排名前2名。
國土管理署說明,新北市府早期辦理污水下水道工程時,曾有高達百餘件未依規定於工程決算後報國土管理署結案。在國土管理署要求下,新北市府近年來才開始正視問題,逐年辦理結案程序。
國土管理署強調中央污水建設預算有限,為求區域均衡發展,補助地方政府經費無法全數提供新北市;同時新北市則因污水接管用戶數增加,目前使用費收入已逾11億元,呼籲市府將該筆收入優先運用於轄內其他區域的污水下水道工程,才能加速完成相關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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