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支持永續新農業 協助農業多元發展
有關今(6)日媒體報導雲林縣張麗善縣長再次提出國土計畫農1、農2劃設疑義、要求農業權等主張,國土管理署強調,農1、農2是依照全國國土計畫指導及農地條件所劃設。有利於農業部門掌握農業空間性質,並據以推動農業各項支持措施,與農業權係屬2事。縣府對於農1、農2劃設如有具體合理的規劃想法,均可依法辦理,仍請縣府儘速提送國土功能分區圖至內政部,讓中央與地方得以共同努力推動農業多元永續發展。
張縣長多次爭取農業權部分,內政部劉世芳部長已於9月4日在臺中市召開之中區場「國土計畫政策溝通說明會」,明確表達支持農業權入憲。國土管理署強調,國土計畫係依空間適性及適能使用,針對農業土地使用給予合理與簡便的機制,更保障農業使用的品質;並提供因應氣候變遷、農業永續發展與農民生活品質提升各項空間機制。畫餅缺乏整體考量的土地想像,不利於地區永續發展。
國土管理署最後表示,仍請縣府儘速提送國土功能分區圖,讓國土計畫在明(114)年4月30日如期上路,中央與地方共同努力,爭取更多的時間與資源,打造更富足安康的新雲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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