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高雄新市鎮特定區第二期細部計畫(配合區段徵收安置作業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公開展覽說明會
變更計畫案名:
「變更高雄新市鎮特定區第二期細部計畫(配合區段徵收安置作業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
公開展覽期間:
111年3月21日起至111年4月20日止,共30天
公開展覽地點:
分別於高雄市政府都發局及高雄市橋頭區公所公告欄及高雄市政府相關網站。
公開展覽說明會時間及地點:
民國111年4月1日(星期五)上午10時30分於高雄市橋頭區公所(高雄市橋頭區隆豐路1號)舉辦說明會。
說明單位: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地政局及內政部營建署
防疫期間,請配合以下事項:
(一)如有發燒或咳嗽等情形者,請勿參加說明會,若有意見表達可提書面意見,與會人員請務必戴上口罩再進入說明會會場;屆時亦將配合中央及本市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規範予以調整相關防疫措施。
(二)所有人員於簽到時一併提供姓名、連絡電話,以利本部營建署列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