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設置電動車充電設備相關參考資料專區
壹、背景說明
鑒於國內電動車普及化,住宅大樓增設充電設施需求增加,惟相關法規及指引分別由不同機關訂定,為方便民眾與社區管委會申請設置電動車充電設備之參考,爰設置本專區,整合經濟部能源署、台灣電力公司、內政部消防署、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及各地方政府之相關規範及問答集等資料,民眾對個別內容如有疑問,請逕洽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各地方政府。
貳、專區架構

【中央法規四支柱】
一、經濟部能源署
(二)「電動運輸工具充、換電設備自主維護管理計畫」提報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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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台灣電力公司
三、內政部消防署
(一) 戶外、建築物室內與公共場域設置電動車輛充換電站安全管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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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pdf
(一) 共用部分使用權 (第6條):安裝充電設備可能需穿過停車場牆面、天花板或走道等「共用部分」,應經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同意。
(二) 修繕管理 (第10條):私人車位雖為專有部分,但涉及公共用電或結構變更時,由管理委員會負責。
(三) 重大修繕 (第11條):倘裝設充電設備涉及重大變更(如主配電箱改造),需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通過。
《建築技術規則》: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62條規定:「停車空間應依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預留供電動車輛充電相關設備及裝置之裝設空間,並便利行動不便者使用。」未來新建建築物應依上開規定辦理;另按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1條規定,有關建築物之電器設備,係依經濟部訂頒之「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辦理,前揭規則已增訂電動車輛充電系統專章,明定電動車配線標準、供電設備位置等規範,以維充電設備之安全。
【地方政府指引】
【設置程序五步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