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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標租高雄新市鎮第1期發展區產業專用區土地,歡迎各界踴躍參與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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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新市鎮開發條例及其施行細則、新市鎮土地標售標租辦法、新市鎮土地標售標租投資計畫審查準則等相關規定。

公告事項:

一、土地標示、面積:高雄市橋頭區後壁田段374地號土地,面積約104,792.12平方公尺(土地實際面積依地政機關之土地登記簿所記載為準)。

二、土地使用分區及其使用管制:使用分區為產業專用區,其使用管制請依照「高雄新市鎮特定區第一期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高雄新市鎮特定區計畫第一期細部計畫都市設計規範」規定辦理;建蔽率、法定容積率分別為60%、400%。

三、土地開發建設期限及最低建設使用程度:投標人投標時應附具投資計畫,得標人應依本部國土管理署審查核准之投資計畫規定之進度實施建設;投資建設之建築改良物總容積不低於所投資土地(即後壁田段374 地號土地)法定容積之二分之一;如有分期分區開發計畫者,至多以分三期三區為限,且第一期投資建設之建築改良物總容積不得低於所投資土地(即後壁田段374 地號土地)法定容積之三分之一。

四、租賃期限:本案契約期間自投資契約簽訂之日起算,年期為70年。

五、投標資格:本案允許以下2種方式投標。

(一) 單一投標:以單一公司為投標人。

(二) 合作聯盟:由2家至5家之公司以合作聯盟投標方式參與本案投標。

(三)  投標人應依中華民國法令取得核准、認許或許可設立並在臺灣依法完成登記之公司,如為外國公司者,應受土地法第17條至第20條及第24條規定之限制,並應依中華民國法令經主管機關核准,並在臺灣設立登記分公司。另單一公司或合作聯盟皆可新成立專案公司參與投標。

(四)  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不得參與本案投標。

六、受理投資計畫及投標時間:本公告自114年10月29日起至115年2月26日止(120日),受理投資計畫及投標時間自115年2月9日起至115年2月26日下午5時止。

七、標租底價:年租金含稅金額為新臺幣1,500萬元整。投標人投標金額不得低於底價,否則視為不合格標。簽約年之後年起年租金應隨同都市地區(高雄市商業區)地價指數逐年調整。

八、押標金、履約保證金、地上權權利金金額:

(一) 押標金:依本辦法第4條規定「標租時,押標金金額按標租年租金底價計算。」即為1,500萬元整。

(二) 履約保證金:新臺幣2億6,700萬元整。

(三) 地上權權利金:新臺幣26億7,780萬元整。

九、租金、地上權權利金繳交期限:

(一) 租金繳交期限:除簽約當年度之年租金應於簽訂時繳付外,其餘各年度應於每年1月31日前繳納。

(二) 地上權權利金繳交期限:契約簽訂時,應繳付第1期30%地上權權利金,自第2期起至第5年不收取權利金,惟仍需繳付利息,剩餘尚未支付(70%)權利金於10期分期付款,並於每年6月30日前繳納。逾期未繳得依投資契約第18 條處理。

十、投標應備書件:依投標須知提出申請文件,包含投標文件檢核表、投標人資格文件(包含一般資格、財務能力資格及信用證明資格文件等)、代理人授權書、投標人及負責人印鑑印模單、投標押標金或繳納證明及價格標單等內容。

十一、資格標審查日期時間、地點:115年3月2日下午2時30分假本部國土管理署103會議室進行資格審查。

十二、領取投標須知、標單時間及地點:公告日起於本部國土管理署網站免費下載。

十三、本公告未刊登事項,悉照投標須知、投資契約書、地上權契約書等招標文件辦理。

 

附件:

1. 投標須知
2. 投標附件

其他有關事項請參閱「投標須知」等文件或洽詢承辦單位:

陳先生/電子郵件:kuanying@urbanet.com.tw (電話:(02)7728-9162分機105)
廖小姐/電子郵件:Lry1311@nlma.gov.tw (電話: (02)-87712911)
黃先生/電子郵件:kuanhua@nlma.gov.tw (電話: (02)-87712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