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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計畫部門空間策略專區

國土計畫部門夥伴工作圈

一、背景說明

(一)依據國土計畫法(以下簡稱本法)及其子法規定,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擬訂之部門計畫應遵循國土計畫,又各級國土計畫訂定之部門空間發展策略或計畫,應載明住宅、產業、運輸、重要公共設施及其他相關部門之發展對策及發展區位等事項,反映國土計畫應考量各部門空間發展需求及其規劃,並協調土地使用秩序,以達促進資源與產業合理配置,強化國土整合管理機制之立法目的。

(二)本署自112年度啟動部門空間發展策略研析,辦理「建立國土計畫部門空間發展策略執行機制及配套措施」,已檢討全國國土計畫(107年4月版)部門空間發展策略相關課題;另因應新興國家重大政策及各部會政策更迭,考量跨部會溝通並非一蹴可幾,本署於114年啟動建立國土計畫部門夥伴工作圈,以開放、共學、共創為原則,以科學證據及空間資料為基礎,邀請各部會共同參與討論跨部門空間規劃議題,以強化部門空間發展規劃之整合討論,提升國土計畫對外溝通效果。

二、活動歷程

時間 活動性質 名稱 資料
114.5.23 工作坊 國土規劃增能工作坊 議程  
114.6.18  座談會 國土計畫部門協作國內外專家交流分享會 議程 國外專家演講1
國外專家演講2
國外專家演講3
114.6.19  課程 跨部門空間議題協作研討課程 議程 國外專家演講1
國外專家演講2
國外專家演講3
114.6.20  課程 國土規劃技術實作課程 議程  
114.7.11 工作坊 國土計畫跨部門空間協作反思暨未來部門政策推動共創工作坊 議程  
114.8.15 工作坊 指認國土重點關注議題工作坊 議程  

三、參考資料

(一)國土計畫 – 部門FAQ

(二)112年度「建立國土計畫部門空間發展策略執行機制及配套措施」委託專業服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