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署102年5月3日召開研商關於設置於公寓大廈之招牌廣告或樹立廣告,申請雜項執照或審查許可時,其應檢具之公寓大廈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文件、所有權人同意證明文件一案會議紀錄1份,請查照。
內政部營建署函 102.05.09.營署建管字第1022909815號
主旨:檢送本署102年5月3日召開研商關於設置於公寓大廈之招牌廣告或樹立廣告,申請雜項執照或審查許可時,其應檢具之公寓大廈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文件、所有權人同意證明文件一案會議紀錄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署102年4月25日營署建管字第1022908476號開會通知單及102年4月30日營署建管字第1022909002號書函續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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