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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複評"聖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等25家廠商為優良營造業1案

主旨:貴會公告110年度複評「聖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等25家廠商為優良營造業1案,本部同意備查,復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優良營造業複評及獎勵辦法」第6條規定暨復本部營建署案陳貴會110年11月23日(110)北市營權會字第042號函辦理。

二、次依營造業法第51條第1項規定:「依第四十三條規定評鑑為第一級之營造業,經主管機關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相關機關(構)辦理複評合格者,為優良營造業;並為促使其健全發展,以提升技術水準,加速產業升級,應依下列方式獎勵之:一、頒發獎狀或獎牌,予以公開表揚。二、承攬政府工程時,押標金、工程保證金或工程保留款,得降低百分之五十以下;申領工程預付款,增加百分之十。」旨揭名單業經公告於本部營建署網頁,請工程主辦(管)機關協助上開條文規定給予優良營造業承攬政府工程時獎勵。

三、副本抄送各工程主辦(管)機關知悉,旨揭名單業公告於本部營建署網頁,請協助上開條文規定給予優良營造業承攬政府工程時獎勵。


110年度「優良營造業複評」複評合格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