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廢止成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之優良營造業公告一案
內政部105.8.25內授營中字第1050812183號函
主旨:有關貴會公告廢止成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之優良營造業公告一案,既經貴會查明該公司有優良營造業複評及獎勵辦法第5條第1項第4款重大違規情事,且經貴會複評委員會決議予以廢止其優良營造業資格,同意備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優良營造業複評及獎勵辦法」第9條規定暨本部營建署案陳貴會105年8月18日(105)北市營權會字第037號函辦理。
二、查「優良營造業複評及獎勵辦法」第9條規定:「經複評為優良之營造業,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內,經中央主管機關或該複評單位考核或發現有第三條第四款、第五款重大違規事件或第五條情事者,由該複評單位公告廢止其優良營造業資格。營造業以不實文件或資料申請優良營造業複評者,除撤銷其申請複評資格外,五年內不得再申請複評。」併此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