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年度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考核評鑑成果

114年度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考核評鑑成果
項目  縣市 計畫執行及管制
評鑑等第(1)
施工品質及管理
評鑑等第(2)
設施營運及管理
評鑑等第(3)
總評等第
1.臺北市 優等 優等 甲等 優等
2.新北市 優等 甲等 甲等 甲等
3.桃園市 優等 甲等 甲等 優等
4.臺中市 甲等 甲等 甲等 甲等
5.臺南市 甲等 甲等 甲等 甲等
6.高雄市 優等 甲等 優等 優等
7.基隆市 乙等 乙等 乙等 乙等
8.新竹縣 甲等 甲等 甲等 甲等
9.新竹市 乙等 乙等 甲等 乙等
10.苗栗縣 乙等 乙等 甲等 乙等
11.宜蘭縣 乙等 甲等 優等 甲等
12.花蓮縣 乙等 甲等 甲等 乙等
13.連江縣 乙等 乙等 丙等 乙等
14.金門縣 乙等 甲等 甲等 甲等
15.南投縣 甲等 丙等 乙等 乙等
16.彰化縣 乙等 甲等 甲等 甲等
17.雲林縣 乙等 乙等 甲等 甲等
18.嘉義縣 乙等 乙等 甲等 甲等
19.嘉義市 甲等 甲等 優等
20.屏東縣 甲等 乙等 甲等 甲等
21.臺東縣 乙等 甲等 甲等 甲等
22.澎湖縣 乙等 乙等 優等 甲等

註:

  1. 評鑑成績係彙整評鑑委員綜合考評結果。
  2. 總評等第分為「特優」、「優」、「甲」、「乙」、「丙」,共計五級,說明如下:
    (1)    特優:符合優等資格,並經評鑑委員評定。
    (2)    優等:分數達90分以上,且無發生重大職業災害。
    (3)    甲等:80分以上未滿90分。
    (4)    乙等:70分以上未滿80分。
    (5)    丙等:未滿70分。

 

114年度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考核評鑑-得獎名單

(一)優等獎,分數達90分以上,且無發生重大職業災害:高雄市臺北市桃園市

(二)表現傑出獎,該組分數最高,且達80分以上者:

1.第一組:高雄市

2.第二組:新竹縣

3.第三組:嘉義市

(三)114年度污水下水道特別獎

1.本(114)年度用戶接管戶總數為全國貢獻度最高:新北市

2.本(114)年度用戶接管績效優異,且積極推動展現特殊績效亮點:桃園市

 


114年度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考核評鑑
各項評比前三名之縣市
  第一面向
計畫執行及管制
第二面向
施工品質及管理
第三面向
設施營運及管理
各面向
前三名
第一名:新北市
第二名:高雄市
第三名:臺北市
    桃園市
第一名:臺北市
第二名:桃園市
    臺中市
第一名:嘉義市
第二名:宜蘭縣
第三名:澎湖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