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6花蓮震災住宅補貼協助措施
為協助因地震致房屋受損、不堪居住使用者解決居住問題,內政部表示,將提供下列住宅補貼協助(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1. 租金補貼:
戶籍內人口數 | 每戶每月最高補貼金額 | 補貼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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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口以內 | 6,000元 | 最長2年 |
4口 | 8,000元 | |
5口 | 10,000元 | |
6口 | 12,000元 | |
7口 | 14,000元 | |
8口以上 | 16,000元 |
最高優惠貸款額度 | 優惠利率 | 寬限期 | 補貼期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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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 350萬元 | 目前為0.562% | 最長5年 | 最長20年 |
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 150萬元 | 目前為0.562% | 最長3年 | 最長15年 |
另希望能有愛心房東將房屋出租予受災民眾,內政部呼籲房屋仲介業者提供住宅出租資訊予受災民眾。房東(需為房屋所有權人)出租住宅予租金補貼戶,享有所得稅每月最高1萬元之稅賦減免、房屋稅及地價稅適用住家用等稅賦優惠。
除了上述補貼以外,金融機構如承受災害毁損之自用住宅房屋或土地,承擔貸款本金損失,於貸款餘額上限350萬元範圍內,內政部將予以利息補貼。
附件 0206花蓮震災住宅補貼等相關補助措施(內政部營建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