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公益出租人流程圖 」及「為公益出租人認定作業所需,承租人及其家庭成員授權政府代為查調戶籍及財稅資料同意書(範本) 」各1份供參
內政部營建署106.8.11營署宅字第1061013416號函
主旨:檢送「 認定公益出租人流程圖 」及「
為公益出租人認定作業所需,承租人及其家庭成員授權政府代為查調戶籍及財稅資料同意書(範本) 」各1份供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住宅法第3條第3款規定訂定之「公益出租人資格認定作業要點」,已於106年8月11日發布,106年8月11日生效。
二、為協助貴府認定公益出租人,本署製作旨揭流程圖,並依本要點第4點第1項第6款規定提供旨揭同意書(範本)供參,預計106年8月20日前連同公益出租人申請書刊載於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住宅補貼專區」。
三、為利民眾下載公益出租人申請書及旨揭文件,請貴府亦刊登於貴府網站。如民眾欲了解公益出租人申請資訊,亦可請其撥打本署住宅補貼諮詢專線(02)2192-0600洽詢(專人接聽時間自即日起至10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