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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部分條文及第六十九條附表、第一百十六條之二附表

內政部115.10.30台內國字第1150812567號公告

主旨:預告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部分條文及第六十九條附表、第一百十六條之二附表。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建築法第97條。

三、「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部分條文及第六十九條附表、第一百十六條之二附表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oi.gov.tw/)。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二)地址:臺北市八德路二段342號
(三)聯絡人:孫研究員
(四)電話:02-87712345#2693
(五)傳真:02-87712709
(六)電子郵件:gogo@nlma.gov.tw

 

附件:總說明

附件: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