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審查收費標準」。
內政部115.6.25台內國字第11508051681號公告
主旨:預告修正「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審查收費標準」。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區域計畫法第22條之1。
三、「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審查收費標準」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oi.gov.tw/)。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二)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三)聯絡人:王聘用研究員
(四)電話:02-877112964
(五)傳真:02-27772358
(六)電子郵件:liling@nlma.gov.tw
附件:總說明及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