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
內政部115.4.9台內國字第1150803926號公告
主旨:預告修正「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區域計畫法第15條第1項。
三、「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oi.gov.tw/)。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二)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三)聯絡人:蔣科員
(四)電話:02-87711201
(五)傳真:02-27772358
(六)電子郵件:hsinyi@nlma.gov.tw
五、本案為配合行政院政策及經濟部因應防汛及民生任務急迫性,有儘速辦理修正發布之必要,爰依內政部主管法律及法規命令草案辦理預告作業要點第6點第6款規定,預告期間為30日。
附件:總說明及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