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
內政部113.10.21台內國字第1130811586號公告
主旨:預告修正「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第2項。
三、「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oi.gov.tw)。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二)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三) 聯絡人:蕭專員
(四) 電話:(02)87712617
(五) 傳真:(02)87712624
(六)電子郵件:urban@nlm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