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1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延長受理至111年10月31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內政部營建署111.8.29營署宅字第1111165439號公告
主旨:公告111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延長受理至111年10月31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依據: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核定本第6點、第7點、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第3點及本署111年6月17日營署宅字第1111117711號公告。
公告事項:旨案原訂公告受理申請期間至111年8月31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經評估有延長受理申請之必要,故延長受理至111年10月31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申請資格中之租賃契約起租日則配合延長為111年11月30日(含)前;其餘申請資格、申請方式、計畫戶數、補貼額度、受理申請之機關、應檢附文件、其他必要事項同本署前揭111年6月17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