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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於高雄新市鎮發展產業適用範圍(第二期發展區)

中華民國111年6月15日行政院院臺建字第1110011721號令訂定,自即日生效

產業範圍 定義
半導體產業 從事各種半導體設計與製造之相關行業均屬之,包含IC製造業、IC 封測業、IC 設計業及半導體材料或設備製造業。
航太產業 從事航空運輸工具及其專用零配件、量測、導航及控制設備製造之行業,如航空器、無人飛行載具(無人機)、航太動力相關設備、航空器專用儀器、駕駛導航系統設備及機載設備系統等製造。
智慧機械產業 從事包含具智慧化如故障預測、精度補償、自動參數設定、自動排程等智慧化功能之整機設備、零組件等製造。
精準健康產業 從事BIO 及ICT 二大產業領域,以5G 及AIoT 等新興技術加值,發展精準健康產業四大領域,包括精準預防、精準診斷、精準治療、精準照護之產業及從事研發製造體外診斷、遠距照護、智慧輔具、醫學影像應用及製藥等智慧醫療產品。
創新科技產業 從事智慧車輛(含感測器及面板)、智慧機器人、AI 軟體服務、AIoT、5G/6G 網路、物聯網、體感設備等新興數位技術之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