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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

內政部94.12.21台內營字第0940087319號令修正「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並自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內政部100.1.19台內營字第0990810250號令修正「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部分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一日生效
內政部111.6.14台內營字第1110810765號令修正「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部分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月一日生效
內政部111.7.8內授營建管字第1110812068號函勘誤「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第2章2.4節、 表C2-1及第3章3.2節規定
內政部113.3.1台內國字第1130801422號令修正「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第一章 通則
第二章 靜力分析方法圖表
第三章 動力分析方法
第四章 附屬於建築物之結構物部分構體、非結構構材與設備之地震力
第五章 雜項工作物結構之地震力
第六章 結構系統設計詳細要求
第七章 耐震工程品管
第八章 既有建築物之耐震能力評估與耐震補強
第九章 隔震建築物設計
第十章 含被動消能系統建築物之設計
第十一章 其他耐震相關規定

參考文獻
附錄A 耐震工程品管
附錄B 懸吊式輕鋼架天花板耐震施工指南
附錄C 挫屈束制支撐構件性能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