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修法提高補助額度,主要為鼓勵潛在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進行結構安全性能初步評估,將總樓地板面積未達3,000平方公尺,原每棟補助6,000元。修正為每棟補助1萬2,000元;至於總樓地板面積3,000平方公尺以上者,則由原每棟補助8,000元修正為每棟補助1萬5,000元。此外,為協助各縣市主管機關積極主動宣導相關補助資訊,及諮詢後續輔導重建意願,這次也同步修正行政作業費得與補助評估費用項目分別辦理請款作業,增加各縣市主管機關運用行政作業費的彈性。
申請危老重建案件踴躍
為了保障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經總統於106年5月10日訂定公布施行。各地方政府自106年11月起受理重建計畫,迄108年7月已有336件申請,219件核定,更有137件已申請建照。若單以統計今年(108)1月至7月之危老重建申請案為200件,每月約以20件案量增加中,有望達今年320件申請目標數,可見民間對於危老屋重建需求及信心也持續增溫。
![危老重建案統計趨勢圖](/filesys/image/chinese/epaper2/e1080820.png)
為加速推動有危險疑慮老舊房屋進行重建,加強民眾對重建的信賴及申請意願,並協助解決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人力不足問題,內政部自去(107)年投入3,000萬元,108年至110年又編列1.2億元,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成立重建輔導團,目前已有宜蘭縣、臺北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市、臺南市、屏東縣及澎湖縣等14縣市成立團隊,另嘉義縣、花蓮縣亦向本部申請補助經費籌備中。
輔導團隊除協助危險及老舊建築物所有權人申請重建,提供免費的法令諮詢服務外,更會主動至不同社區舉辦整合說明會,協助住戶整合重建意願,輔導申請耐震能力評估、提案申請擬具重建計畫,且可輔導申辦融資等金融協助。
重建輔導團另一重要功能,是可以增進地方政府推動重建行政量能,一年內積極辦理30小時以上的危老重建教育訓練等講習活動,加強民眾對申辦重建計畫的認知及意願,以及完備地區重建資料庫等建置作業,協助地方政府掌握轄區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區域,有效推動危老屋輔導重建業務。
重建輔導資訊上線 都市更新入口網就可查
內政部呼籲,民眾如對自有建築結構安全有疑慮,可先洽各地方政府申請補助,辦理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如符合重建的資格,則請儘快提出重建申請。如有重建輔導需要,可撥打1999洽各地方政府尋求協助,或上都市更新入口網「危老專區」瀏覽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