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表示,這次評比競爭,分為「一般案件」及「亮點案件」,在「一般案件」類組中,分為「住商混合」、「通學步道」、「休閒步道」、「自行車道」、「管線下地暨共同管溝」、「其他特色」6類;在「亮點案件」類組中,分為「快意生活型」、「綠色生態型」、「人文融合型」、「觀光行銷型」、「市容改善型」、「創意綜合型」6類;另為表達執行本案有功人員,於行政機關人員增設「個人貢獻獎」、民間人員增設「熱心公益獎」。
評比共分三階段 初評作業、實地評比、複評作業
營建署指出,「一般案件」於109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受理提報,「亮點案件」則於12月16日起至110年1月15日受理提報。本次評比共分三階段辦理,由初評作業(110年1月25日至110年2月5日)審查提案資料、實地評比(110年2月22日至110年5月31日)檢視工程執行成果及複評作業彙整各案件優缺點後辦理複評作業(110年6月1日至110年6月15日)選拔最終結果。在「一般案件」評比的項目包括「工程概要」、「工程效益」、「其他特色」等3個面向,「亮點案件」評比的項目則包括「政策作為」、「現地環境」、「計畫行銷」、「計畫特色」、「民眾溝通」及「九大指標」等6個面向。另評審小組的成員,除有營建署外,也包括專家學者及身心障礙福利團體等共同組成,使評比更全面及公正客觀。
評比競爭 達成「跨域協調整合」、「維護公共通行權的社會共識」、「建立良好示範案例」三大目標
針對這次考評結果,營建署將舉行公開儀式進行表揚,更期望藉由辦理「2020馬路好行計畫」評比,達成「落實民眾參與及政府部門間的跨域協調整合」、「藉由評比活動的宣導措施,形成改善道路環境及維護公共通行權的社會共識」、「選拔執行績效良好的工程計畫,建立良好示範案例,以作為其他受補助案件之參考」等3大目標。
單位主管:張之明 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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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單位:道路工程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