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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問答服務


各位小朋友,你們知道國土計畫、區域計畫、都市計畫在做些什麼嗎?以下分十一個問題,分別介紹及說明。

問題一:什麼是國土計畫?
平衡的生態、效率的生產,與寧適的生活,使台灣成為綠色矽島
國土計畫是為了營造寧適的生活環境,效率的生產環境及平衡的生態環境之指導性計畫。
國土計畫是為了提升生活環境品質,並確保國土永續及均衡發展而訂定的。
問題二:為什麼訂定國土計畫?
國土計畫是為了提升生活環境品質,並確保國土永續及均衡發展而訂定的。

國土計畫是為了促進國土資源合理配置,有效保育自然環境、滿足經濟及社會文化發展的需要,提升生活環境品質並確保國土永續及均衡發展。

問題三:國土計畫的重要程序與內容?

確立國土四大功能分區:依國土資源特性,功能分區包括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及城鄉發展地區。

確立國土計畫體系包括全國國體計畫、都會區域國土計畫、特定區域國土計畫、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

  1. 確保效率、永續、公平、公義與民眾參與的原則。
  2. 確立國土計畫體系包括全國國體計畫、都會區域國土計畫、特定區域國土計畫、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並應整合都市計畫及飛都市計畫的土地使用管制。
  3. 確立國土四大功能分區
    依國土資源特性,功能分區包括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及城鄉發展地區。
  4. 建立公平及效率的國土功能分區轉用機制四大功能分區如有變更,除急迫性的國土保安與生態保育問題,原有權利仍繼續保障。
  5. 國土計畫的土地利用基本政策
    1. 國土保育地區是依據天然資源、自然生態或景觀、災害及其防治設施分布情形劃設。
    2. 海洋依原地區是依據內水與領海之現況及未來發展需要,就海洋資源保育利用、原住民族傳統使用、特殊用途及其他使用等劃設。
    3. 農業發展地區是依據農業生產環境、維持糧食安全功能及曾經投資建設重大農業改良設施之情形加以劃設。農業發展地區的開發建設應確保農業生產環境的完整,避免零星散面的發展。
    4. 城鄉發展地區是依據都市化程度及發展需求劃設,並以永續發展、成長管理為原則,創造寧適的生活環境及有效率的生產環境,並確保公共設施配套。
  6. 確立國土規劃管理專責機關。
  7. 設立財源穩定的國土規劃與研究機構。
  8. 國土計畫指導部門計劃。
問題四:什麼是區域計畫?

區域計畫就是將地理、人口、資源、經濟活動等相互依賴及共同利益關係,而制定的區發展計畫。

問題五:為什麼要訂定區域計畫?

區域計畫市為了促進土地及天然資源的保育利用,人口及產業活動的合理分布,以加速並健全經濟發展,改善生活環境,增進公共福利而訂定。

問題六:區域計畫重要程序與內容?
台灣地區全國區域計畫範圍
區域土地之使用管制,分為都市土地,非都市土地及國家公園土地。台灣地區目前只有一個全國區域計畫,擬定機關為內政部,計畫範圍包括台灣地區及金門縣連江縣等之路域及海域。
  1. 區域土地的使用管制,分為都市土地、非都市土地及國家公園土地。
  2. 台灣地區目前只有一個全國區域計畫,擬定機關為內政部,計畫範圍包括台灣地區及金門縣連江縣等之路域及海域。
都市計畫意義、目的
問題七:什麼是都市計畫?

都市計畫就是將一個地區中居住、工作、購物、休閒、文化、教育、交通等活動需要的土地設施做合理的規劃。

問題八:為什麼訂定都市計畫?

都市計畫是為了提供居民一個美好的生活環境,並帶動地區繁榮與發展。

問題九:都市計畫重要程序與內容?
都市計畫規劃程序與規劃內容主要分為六個部分
  1. 調查和資料收集
    包括人口、地形、社會經濟、交通運輸、土地使用、公共設施等。
  2. 分析與預測
    依據收集和調查的資料推測未來人口成長和經濟發展情形;再進一步估算各種土地使用分區、道路、公共設施等需要量。
  3. 規劃土地使用分區計畫
    主要有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農業區、保護區等等。
  4. 規劃公共設施計畫
    主要有學校、公園、綠地、兒童遊樂場、市場、停車場、加油站等等。
  5. 規劃交通系統計畫
    主要有道路系統和軌道系統等。
  6. 依照發展先後順序訂定分期分區發展計畫
問題十:都市計畫實施後,如果不能符合地方發展時,應該怎麼辦呢?
都市計畫實施後,如果不能符合地方發展時,每三年內或五年內至少應該通盤檢討一次,依據都市發展現況和人民的建議做必要的變更

依據都市計畫法的規定,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後,是不可以任意變更。

但是每三年內或五年內至少應該通盤檢討一次,依據都市發展現況和人民的建議做必要的變更。

都市計畫發布實施未滿二年的地區,除特殊情形經內政部同意外,不可以任意變更。

問題十一:民眾對計畫內容有意見時,應該怎樣提出呢?
民眾對計畫內容有意見時,有四個機會提出意見:公告期間、座談會期間、問卷調查、公開展覽期間
  1. 公告徵求意見
    時間:規劃期間公告三十天時。
    方式:用書面提出意見,供規劃參考,並註明姓名、地址。
  2. 座談會
    時間:規劃期間舉辦座談會時。
    方式:用口頭提出意見,供規劃參考。
  3. 問券調查
    時間:規劃期間舉辦問券調查時。
    方式:填寫問券提供意見,供規劃參考。
  4. 公開展覽
    時間:計畫草案完成後公開展覽三十天時。
    方式:填寫陳情意見表,供審議的參考。
  5. 都市計畫審議
    時間: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時。
    方式:填寫陳情意見表時,著名擬列席都市計畫。
  6. 委員會審議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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