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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第二階段)」案計畫書、圖補辦公開展覽及說明會

內政部115年7月20日內授國城字第1159005190號公告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日期與地點:自115年7月30日起至115年8月28日止,分別於新北市政府、桃園市政府、新北市泰山、八里等區公所及桃園市龜山區公所公開展覽30天。

二、說明會日期與地點:115年8月10日(星期一)上午10時整假新北市泰山區公所6樓簡報室、下午2時30分假新北市八里區行政中心1樓禮堂(文康中心);115年8月11日(星期二)上午10時整假桃園市龜山區公所2樓視訊會議室舉辦說明會。

三、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並依式(如附件)向新北市政府及桃園市政府提出,公開展覽期滿後,由新北市政府及桃園市政府彙整陳情意見資料報本部,俾供本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之參考。

1.公告

2.公告附件-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表(新北)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表(新北)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表(桃園)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表(桃園)

3.計畫書

4.計畫圖冊:00-封面用印01-圖幅接合表02-圖例表102-圖例表2圖14圖15圖51圖53圖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