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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變更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第一階段)(配合機場園區建設計畫範圍內第一種住宅區範圍調整)案」計畫書、圖公開展覽及說明會

內政部114年9月15日內授國城字第1140819999號公告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日期與地點:訂於114年10月1日起至114年10月30日止,分別於桃園市政府及大園區公所公開展覽30天。

二、說明會日期與地點:訂於114年10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時假桃園航空城聯合服務中心101會議室舉辦說明會。

三、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並依式(如附件)向桃園市政府提出,公開展覽期滿後,由桃園市政府彙整陳情意見資料報本部,俾供本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之參考。

1.公告.pdf

2.公告附件-公民或團體意見表.pdf

3.都市計畫書.pdf

4.都市計畫圖.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