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

法規查詢

預告「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及工程承攬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承攬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
建築管理組
最後更新日期:2024-03-04
內政部113.1.31台內國字第1120833843號公告

主旨:預告訂定「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及工程承攬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承攬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建築法第77條之2、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

三、「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及工程承攬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承攬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i.gov.tw)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二)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三)聯絡人:陳科長
(三)電話:(02)87712701
(四)傳真:(02)87712709
(五)電子郵件: 這個 E-mail 地址已經被防止灌水惡意程式保護,您需要啟用 Java Script 才能觀看

發布日期:2024-01-31
 
:::
今日瀏覽人數: 
總瀏覽人數: 
最後更新日期: 
通過A檢測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 我的E政府LOGO
內政部97年優良網站內政部98年優良網站內政部99年優良網站內政部100年優良網站內政部101年優良網站 內政部102年優良網站 內政部103年優良網站 內政部105年優良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