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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單位-3科

單位 職掌
道路工程科 一、市區道路工程委託技術服務案之採購與規劃設計成果之審核及驗收。
二、市區道路工程開工、停工、復工與竣工之協調、審核、管理及督導。
三、道路工程估驗計價、變更設計結算、驗收及決算等之審核。
四、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市區道路工程之業務督導。
五、土木工程專業代辦之洽商、協議書簽訂、設計審核及協調。
六、村里聯絡道路災後復建工程之勘查彙報及業務督導。
七、其他有關道路工程事項。
建築工程科 一、一定規模以下公有建築工程專業代辦之洽商簽訂、委託技術服務案之採購與規劃設計成果之審核及驗收。
二、公有建築工程開工、停工、復工與竣工事項之協調、審核、管理及督導。
三、公有建築工程估驗計價、變更設計、結算、驗收及決算之審核。
四、公有建築工程之水電、消防與空調設施等之品質管理及督導。
五、其他有關建築工程事項。
工務職安科 一、工程行政及職業安全衛生作業程序之擬訂。
二、上級機關督導、審計、監察與履約爭議、調解、仲裁、訴訟及國家賠償等案件之辦理。
三、工程施工品質與進度管考、職業安全衛生督導及教育訓練業務之辦理。
四、工程採購招標、訂約、議(比)價、採購資訊公告及異議、申訴之辦理。
五、工程採購作業流程之擬(修)訂及檢討。
六、工程採購文件之擬訂。
七、其他有關工務職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