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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新訊

113年度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技術訓練(中區梯次)招訓公告
下水道建設組
最後更新日期:2024-03-28

一、依據:下水道法第21條第1項(用戶排水設備,應由登記合格之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自來水管承裝商承裝。承裝商僱用之技工,應經技能檢定合格,並經中央主管機關訓練合格)

二、訓練名稱、名額、日期及資格:

訓練名稱 113度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技術訓練(中區梯次)
主辦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協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水利局
招訓人數 預定70人,額滿為止(未達50人不予開班)
訓練日期 113年6月12日起至113年6月14日止,共三日
訓練場所 臺中市福田水資源回收中心(臺中市南區福田二街23號)
參訓資格
  1. 依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經技能檢定合格,取得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配管技術士證書或自來水管配管技術士證書者。
  2. 96年度以前依自來水管承裝技工考驗辦法舉辦之考驗,經考驗合格取得自來水(水)管承裝技工考驗合格證(明)書、自來水(水)管技工考驗合格證(明)書或水管裝設技工考驗及格證書者。
訓練內容及目標 第一天上午講授下水道法規及設備管材等基礎課程,下午為實務操作課程進行,第二天上午講授工地安全及法令實務,下午進行技能檢定輔導,採每組15-20人,分4組方式進行實際接管工作操作,第三天上午講授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申請接管實務及用戶卡建置,下午辦理結訓測驗,合格者發給結訓證明。

三、報名程序:

(一) 本訓練分為二階段進行報名,額滿為止,不接受現場報名,其說明如下:

1.第一階段:網路報名(https://forms.gle/UXPKDf85vxeZ4UfJA)

(1)報名日期:自113年4月22日上午9:00起至113年4月24日下午17:00止。

(2) 報名名額:70名,另備取20名,額滿或報名截止日到時,報名表單將自動關閉。

(3) 網路報名成功者,將於113年4月26日前寄發「報名成功通知信」至您填寫的E-mail信箱,如未收到,請來電告知承辦人員:下水道建設組羅聖翔先生(電話:02-8771-1160)、台地中心吳宥澄先生(電話:02-2393-1122分機728)。

(4) 正取及備取學員確認可經由「報名成功通知信」中,學員名單姓名欄位前會顯示(正取、備取)字樣。

2. 第二階段:資格審查(請下載報名表格)

(1)正取學員:網路報名成功且為正取者,請填妥報名表並備妥相關文件後,報名費以購買郵政匯票(抬頭請開「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方式,一併以掛號寄至「105404 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下水道建設組收」向本署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報名參加「113年度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技術訓練(中區梯次)」,請於113年5月1日前掛號寄至國土管理署內,以郵戳為憑,逾期將取消報名資格。

(2)備取學員:如遇取消報名、未送資格審查文件或資格不符所致之缺額將依備取順序遞補,本署將於113年5月8日前發信並電話通知備取者,並請於113年5月14日前填妥報名表並備妥相關文件後(同上述方式)郵寄掛號至本署。

(3)報名資料經收件審核後,符合者寄發參訓通知,缺件者通知限期補件;不合者部份,致無法參訓者,將另行通知。參訓通知內將說明報到日期時間及訓練場地交通位置圖。如於113年5月26日前仍未收到參訓通知者,請洽本案承辦人員。

(4)經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經技術檢定合格,若尚未取得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配管技術士或自來水管配管技術士證書者,可先附上相關成績及格證明資料,並於開訓前,將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配管技術士或自來水管配管技術士證書影本郵寄或掃描E-mail至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建設組,未依限繳驗或繳驗之證書經審查不合格者,將取消訓練資格。

(二)取消報名:(請下載取消報名表格)

1.取消報名日期:自113年4月22日起至113年4月26日止。

2.請填寫取消報名表並掃描E-mail寄至本署( 這個 E-mail 地址已經被防止灌水惡意程式保護,您需要啟用 Java Script 才能觀看 )辦理取消報名作業,恕不開放電話取消。

(三)違規記點事宜

1.請勿重複報名,如報名表單內容誤繕需修改資料請洽本案承辦人員。

2.若未依期限內寄送審查資料且辦理取消報名作業者,本署將記點一次。累積達兩點以上,將禁止參加「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技術訓練」資格兩年。

四、報名費:新臺幣2,600元整。(已含證書費200元)(報名費以購買郵政匯票)

  1. 每日提供茶水及午餐便當。
  2. 訓練三日期間為學員投保意外險。
  3. 本案因採分區訓練,本期招訓對象原則為中部地區人員,故不提供住宿。
  4. 報名費收據其抬頭名稱均為受訓學員姓名,如欲開立公司名稱,請於報名表上註明,並統一於結訓日發給;一經報名完成後,報名費(內含證書費200元)一律不予退回,未完成訓練者亦不退回報名費

五、訓練期間遇颱風、地震、暴雨等天然災害時,是否繼續訓練課程,以臺中市政府宣佈是否「上班」為準,如需停止訓練,順延至次日訓練,惟遇嚴重傳染性疫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防疫措施而停止訓練時,將依程序退還報名費用。

六、其他注意事項:

  1. 參訓學員應服裝整潔,勿著汗衫、拖鞋。
  2. 為響應環保請自行攜帶環保杯。
  3. 上課教室一律禁煙。
  4. 上課地點不提供停車,如需開車(含機車),請自行於場外停駐。
  5. 請假以4小時為限,並應先經同意,逾4小時或未經同意者,視同缺課,並予退訓。
  6. 本訓練於課程結束後即於原場地施行測驗,除事先經同意外,不得無故缺席或延後測驗。本訓練之測驗成績以100分為滿分,60分為及格,成績不及格者得於測驗結束後30分鐘內再測驗,但每人以1次為限。
  7. 嚴禁冒名頂替上課、測驗舞弊(包括冒名頂替、交頭接耳、換座位)、影響試場秩序等情事,一經發現屬實,一律退訓。
  8. 因應COVID-19疫情影響,請隨時對自身健康做自主管理及注意個人衛生,上課時請全程配戴口罩。
  9. 相關未盡事宜,得於訓練期間或訓練結束後補充說明之。

七、訓練場地交通位置圖:

中區訓練地點:臺中市福田水資源回收中心(臺中市南區福田二街23 號),詳下圖。

中區訓練地點
中區訓練地點

 

113年度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技術訓練(中區梯次)課程時間表
時間6月12日(三)6月13日(四)6月14日(五)
09:10-10:00 認識下水道暨下水道法規宣導 用戶接管施工及注意事項 新建築物用戶排水設備法令規章簡介及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申請接管實務
10:10-12:00 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管材與相關設備 工地安全及法令實務 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工程查驗及用戶卡建置
12:00-13:30 午餐休息 午餐休息 午餐休息
13:30-17:20 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管件裝配實務操作 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配管技術士技能檢定輔導(術科) 結訓測驗
發布日期: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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