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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店區「公共設施保留地」解編1.12公頃 中央及地方攜手合作 將蓋467戶社會住宅
城鄉發展分署
最後更新日期:2024-04-11
國土管理署表示,新北市新店區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13年3月26日第1053次會議審議通過,本次變更共涉及2處機關用地與停車場用地變更,預計解編1.12公頃公共設施保留地變更為社會福利設施用地,將作為社會住宅使用,預計可提供467戶。未來由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及新北市政府合作推動,落實照顧不同族群的居住需求,並能發揮公共服務最佳效益。

新店公保地解編新增2處社會住宅


國土管理署指出,本次新店區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後,將新增2處社會住宅用地,預計解編1.12公頃土地規劃社會住宅。其中1處現況位於天山公園,土地為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所有,將由機關用地變更為社會福利設施用地,面積約0.94公頃,未來由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興建,預計將提供210戶社會住宅;另1處現況位於新店建國公有停車場,土地為新北市所有,將由停車場用地變更為停車場及社會福利設施用地,面積約0.19公頃,未來由新北市政府興建,預計將提供257戶社會住宅。

國土管理署最後表示,政府持續積極盤點適合的國有土地規劃興辦社會住宅及社宅包租代管,並搭配租金補貼等多項居住協助政策與提供公共托育、日照中心等多元的社會福利設施,透過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推動社會住宅的重大社會投資,擴大照顧各年齡層族群,讓國人享有可負擔的居住環境。
圖1 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053次會議審議通過機關用地變更為社會福利設施用地之土地使用計畫示意圖
圖1 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053次會議審議通過機關用地變更為社會福利設施用地之土地使用計畫示意圖
圖2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053次會議審議通過停車場用地變更為停車場及社會福利設施用地之土地使用計畫示意圖
圖2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053次會議審議通過停車場用地變更為停車場及社會福利設施用地之土地使用計畫示意圖


單位主管:林秉勳 分署長
聯絡電話:02-2772-1350
發稿單位:城鄉發展分署
發布日期: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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