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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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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內政部主辦優惠購屋專案貸款」問與答
住宅發展組
最後更新日期:2019-01-15
  1. 內政部依據97年9月11日行政院第3109次院會會議通過「因應景氣振興經濟方案」辦理之「增撥新台幣二千億元優惠購屋專案貸款」及行政院98年4月14日院臺建字第○九八○○一六九四四號函核定之續辦「增撥新台幣二千億元優惠購屋專案貸款」,總額度四千億元(以下簡稱本專案貸款)之申貸條件為何?
  2. 民眾申辦本專案貸款所購買之房屋有無限制?
  3. 房屋仲介業者、公司行號或其他法人機構可否申貸本項專案?
  4. 本專案貸款之申貸年齡須為:年滿二十歲。其年齡計算究係以建物所有權狀過戶登記日為準,或依向承辦金融機構申請日或貸款核撥日為準?
  5. 承辦金融機構受理本專案貸款之期限為何?在此期限內過戶購入之房屋是否均可借得優惠利率貸款?
  6. 本專案貸款,其適用優惠利率之貸款額度及利率為何?
  7. 借款人申貸金額若超過優惠貸款額度,其超過部分之金額適用何種利率?
  8. 本專案貸款每人限購一戶之規定為何?
  9. 本專案貸款之借款期限及還款方式為何?
  10. 借款人購屋適用之優惠貸款額度,係依借款人戶籍所在地抑或以所購之住屋座落地點為適用標準?
  11. 民眾購置住宅,若符合內政部現行「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之購置住宅貸款或「青年安心成家方案」之貸款資格者,可否再適用本專案貸款?金額內含或外加?
  12. 民眾申貸本專案貸款,其房屋過戶登記日除須在97年10月14日(含)以後外,房屋取得之原因有否限制?
  13. 民眾申請本專案貸款,應檢具何種文件?
  14. 民眾辦理本專案貸款時,可否以非本人所有之房屋向金融機構申請?
  15. 不同民眾可否共同購買同一房屋,再分別向金融機構申貸本專案貸款(亦即以同一建物供不同申貸案件之擔保品)?
  16. 自地自建興建完成之房屋,可否申請本專案貸款?
  17. 已申貸本專案貸款者,於貸款存續期間內可否更換擔保品?
  18. 本專案貸款之承辦金融機構為何?
  19. 民眾如還有其他問題,應向何處詢問?
  20. 貸款戶已申辦一般購屋貸款或其他政策性房貸,是否得申請改貸本專案貸款?
  21. 本專案貸款戶可否申請轉貸?
  22. 本專案貸款戶可否於撥貸後再申請寬限期?
  23. 本專案貸款戶於寬限期3年屆滿後,因故無法如期還款,可否再申請本金展延?
  24. 本專案貸款戶可否申請延長貸款年限?
  25. 建物所有權狀及建物登記謄本主要用途均為「空白」者,可否申請本專案貸款?
  26. 建物所有權狀之登記用途為「公寓」者,可否申請本專案貸款?
  27. 建物所有權狀之登記用途為「農舍」者,可否申請本專案貸款?
  28. 建物所有權狀之登記用途為「臥室、客廳、餐廳、儲藏室」者,可否申請本專案貸款?
  29. 建物所有權狀之登記原因係「第一次登記」者,可否申請本專案貸款?
  30. 有關借款人於貸得本專案貸款後,如將所購房屋贈與一半持分予其配偶或他人,是否影響該優惠房貸權利?
  31. 金融機構以無擔保科目貸放者,可否申請申撥國庫補貼利息?
  32. 借款人於借款存續期間亡故,因繼承發生貸款債務之移轉,則承受該貸款之繼承人,可否繼續享有原貸款之優惠利率?
  33. 借款人於擔保品拆除重建後,是否可恢復原優惠貸款額度?
  34. 二親等以內親屬間或夫妻間之房屋買賣案件,可否適用本專案貸款?
  35. 民眾申辦本專案貸款除可與內政部「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之購置住宅貸款,或「青年安心成家方案」搭配使用外,可否搭配其他政府政策性優惠房貸(如國民住宅貸款、勞工住宅貸款、公教住宅貸款、九二一震災貸款、原住民貸款、國軍官兵購置住宅貸款、內政部輔助購置住宅及修繕住宅貸款、鄉村地區住宅修繕貸款、青年購屋低利貸款等)?

一:內政部依據97年9月11日行政院第3109次院會會議通過「因應景氣振興經濟方案」辦理之「增撥新台幣二千億元優惠購屋專案貸款」及行政院98年4月14日院臺建字第○九八○○一六九四四號函核定之續辦「增撥新台幣二千億元優惠購屋專案貸款」,總額度四千億元(以下簡稱本專案貸款)之申貸條件為何? Top

答:本專案貸款之適用對象為:

  1.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每人限購乙戶,不得重複申貸。
  2. 已申貸政府優惠購屋貸款者不得重複申貸,包括:
    88年開辦之1,500億元政府優惠房貸。
    89年開辦之1,200億元青年優惠房屋貸款暨信用保證專案。
    89年以來各次增撥總額度1兆6,800億元之優惠購屋專案貸款。

二:民眾申辦本專案貸款所購買之房屋有無限制? Top

答:民眾所購住宅限為97年10月14日(含)以後完成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之中古屋或新屋,並以建物所有權狀(或建物登記簿謄本)之登記日期為準,且其建物所有權狀(或建物登記簿謄本)之用途登記應含有「住宅」或「住」字樣者;如登記為「店舖」、「工廠」、「辦公室」...等即不得辦理本專案貸款。

三:房屋仲介業者、公司行號或其他法人機構可否申貸本項專案? Top

答:不可申貸。本項專案僅適用於自然人之申貸者,不適用於法人機構。

四:本專案貸款之申貸年齡須為:年滿二十歲。其年齡計算究係以建物所有權狀過戶登記日為準,或依向承辦金融機構申請日或貸款核撥日為準? Top

答:自97年9月22日至申請日間,其實足年齡符合該項專案規定者(向承辦金融機構申請日),均可適用。

五:承辦金融機構受理本專案貸款之期限為何?在此期限內過戶購入之房屋是否均可借得優惠利率貸款? Top

  1. 辦理期限:為97年9月22日至99年9月21日,為期2年。
  2. 承辦金融機構辦理民眾申貸雖有期限,惟本專案貸款額度用罄時,即提前截止。

六:本專案貸款,其適用優惠利率之貸款額度及利率為何? Top

答:

  1. 額度:台北市每戶最高350萬元,台北市以外地區每戶最高300萬元。
  2. 利率: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目前為年率1.125%)加0.9%計算機動調整,政府則固定補貼年率0.7%,故借款人實際支付利率為前述利率減政府補貼利率(目前為年率1.325%,即1.125%+0.9%-0.7%)。

七:借款人申貸金額若超過優惠貸款額度,其超過部分之金額適用何種利率? Top

答:借款人向承辦金融機構申貸,若核定貸款金額超過優惠貸款額度,該超過部分之利率,按承辦金融機構一般購屋貸款利率計算。

八:本專案貸款每人限購一戶之規定為何? Top

答:本專案貸款之貸放對象每人限購一戶,係指每人適用建物以一張建物所有權狀為限。

九:本專案貸款之借款期限及還款方式為何? Top

答:借款期限最長為20年,含寬限期3年(只付利息不還本金),償還方式由借款人與承辦金融機構議定之。但借款人如擬提前償還本金者,承辦金融機構不得拒絕。

十:借款人購屋適用之優惠貸款額度,係依借款人戶籍所在地抑或以所購之住屋座落地點為適用標準? Top

答:本專案貸款額度係按購置房屋之所在地為依據,例如借款人戶籍設於桃園縣,所購買之住宅座落台北市,其優惠貸款適用台北市優惠貸款額度,最高額度為350萬元。

十一:民眾購置住宅,若符合內政部現行「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之購置住宅貸款或「青年安心成家方案」之貸款資格者,可否再適用本專案貸款?金額內含或外加? Top

答:申請本項專案得搭配該兩項政策性優惠房貸,金額為外加,有搭配需求之民眾,請洽同時承辦兩項貸款(本專案貸款暨「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之購置住宅貸款或本專案貸款暨「青年安心成家方案」)之金融機構辦理。

十二:民眾申貸本專案貸款,其房屋過戶登記日除須在97年10月14日(含)以後外,房屋取得之原因有否限制? Top

答:本專案貸款係專為協助國內民眾購置住宅,減輕購屋利息負擔,如房屋過戶登記之原因非為買賣(或拍賣)取得,而係以贈與、繼承或交換等原因而取得者,不適用本項專案貸款。

十三:民眾申請本專案貸款,應檢具何種文件? Top

答:應檢具之文件如下:

  1. 借款申請書。
  2. 未重複借款之切結書。(下載ODT檔)
  3. 身分證、印章及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4. 土地及建築改良物登記簿謄本。
  5. 房地買賣契約書。
  6. 承貸金融機構要求之其他文件。

十四:民眾辦理本專案貸款時,可否以非本人所有之房屋向金融機構申請? Top

答:為防止人頭戶問題及利於金融機構授信審核作業,民眾申辦本專案貸款時,購置房屋住宅之所有權人與借款人應為同一人。

十五:不同民眾可否共同購買同一房屋,再分別向金融機構申貸本專案貸款(亦即以同一建物供不同申貸案件之擔保品)? Top

答:

  1. 共同購買之建物僅能適用本項專案一次,且受每戶最高額度之限制。
  2. 例如甲乙二人共同購買一住宅(持分各二分之一),座落台北市,價款900萬元,申請本專案貸款,金融機構核貸擔保放款金額為600萬元,且二人皆為借款人,甲乙二人合計僅能借得350萬元適用優惠利率之貸款額度。
  3. 若同一抵押物由二人持分各半,惟僅一人申貸本專案貸款,則其適用優惠利率之最高貸款額度為台北市新台幣175萬元,其他地區為新台幣150萬元。

十六:自地自建興建完成之房屋,可否申請本專案貸款? Top

答:本項專案貸款係為協助民眾購置住宅,並減輕國內民眾購置住宅利息負擔,自地自建並非購置住宅,不可以申請本專案貸款。

十七:已申貸本專案貸款者,於貸款存續期間內可否更換擔保品? Top

答:民眾經核貸本專案貸款者,於貸款存續期間,因出售原購買之房屋並另購住屋而申請更換原貸款之擔保品者,如洽經原貸金融機構同意,並評估更換擔保住屋設定抵押擔保值(放款值)高於原貸款未還本金餘額,且繼續適用優惠利率之期限未逾原貸款剩餘期限者,可同意辦理;惟若更換之擔保住屋設定抵押擔保值(放款值)低於原貸未還本金時,其差額部分應先行償還。本專案貸款擔保品更換僅限乙次。

十八:本專案貸款之承辦金融機構為何? Top

答:

  1. 目前辦理本專案貸款計有下列219家金融機構。
  2. 承辦金融機構之明細清單如下:
銀行
台灣銀行 台灣土地銀行 第一商業銀行
華南商業銀行 彰化商業銀行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台北富邦銀行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 高雄銀行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聯邦商業銀行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
元大商業銀行 永豐商業銀行 玉山商業銀行
萬泰商業銀行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大眾商業銀行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 安泰商業銀行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板信商業銀行 陽信商業銀行 台中商業銀行
華泰商業銀行 三信商業銀行 稻江商業銀行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 台灣新光商業銀行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 京城商業銀行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
新加坡商星展銀行    
信合社
淡水第一信用合作社 桃園信用合作社 基隆第一信用合作社
彰化第五信用合作社 彰化縣鹿港信用合作社 高雄市第三信用合作社
台中市第二信用合作社 花蓮第二信用合作社 新竹第三信用合作社
台南第三信用合作社 宜蘭信用合作社 竹南信用合作社
台北市第五信用合作社 台北縣淡水信用合作社 新竹第一信用合作社
彰化第十信用合作社 基隆市第二信用合作社 彰化市第一信用合作社
高雄第二信用合作社 花蓮第一信用合作社 嘉義市第三信用合作社
澎湖縣第二信用合作社 台北市第九信用合作社 彰化市第六信用合作社
金門縣信用合作社    
農漁會
台北縣瑞芳地區農會 台北縣五股鄉農會 台中縣龍井鄉農會
台北縣淡水鎮農會 台北市景美區農會 宜蘭縣羅東鎮農會
台北縣蘆洲市農會 桃園縣大園鄉農會 南投縣草屯鎮農會
台北縣土城市農會 新竹縣關西鎮農會 彰化縣二水鄉農會
台南縣北門鄉農會 高雄縣梓官鄉農會 高雄縣鳥松鄉農會
台北縣新莊市農會 台北縣汐止市農會 彰化縣線西鄉農會
雲林縣斗南鎮農會 台南縣六甲鄉農會 花蓮縣富里鄉農會
屏東縣恆春鎮農會 台北縣金山地區農會 基隆市農會
台北市木柵區農會 台北縣三重市農會 台北縣泰山鄉農會
台北縣中和地區農會 台北縣板橋市農會 台北縣深坑鄉農會
宜蘭市農會 宜蘭縣冬山鄉農會 宜蘭縣三星地區農會
新竹市農會 新竹縣竹東地區農會 桃園縣復興鄉農會
南投縣鹿谷鄉農會 台中縣大肚鄉農會 台中縣大甲鎮農會
台中縣太平市農會 台中縣大雅鄉農會 台中縣大里市農會
彰化縣永靖鄉農會 台南市農會 台南縣仁德鄉農會
台南縣安定鄉農會 台南縣永康市農會 台南縣西港鄉農會
屏東縣琉球鄉農會 屏東縣琉球區漁會 台東縣長濱鄉農會
花蓮縣鳳榮地區農會 台北縣八里鄉農會 台北縣新店地區農會
台北縣樹林市農會 桃園縣桃園市農會 苗栗縣通霄鎮農會
台中縣后里鄉農會 嘉義縣新港鄉農會 嘉義縣東石鄉農會
高雄縣鳳山市農會 彰化縣彰化區漁會 苗栗縣通苑區漁會
桃園縣龍潭鄉農會 台中縣梧棲鎮農會 雲林縣四湖鄉農會
台北縣林口鄉農會 桃園縣大溪鎮農會 桃園縣八德市農會
台北縣鶯歌鎮農會 台中縣東勢鎮農會 台南縣善化鎮農會
台中縣霧峰鄉農會 台中縣潭子鄉農會 花蓮縣光豐地區農會
宜蘭縣礁溪鄉農會 宜蘭縣五結鄉農會 新竹縣竹北市農會
台南縣將軍鄉農會 台南縣關廟鄉農會 雲林縣西螺鎮農會
台北市南港區農會 澎湖縣農會 苗栗縣南龍區漁會
宜蘭縣頭城區漁會 台北縣平溪鄉農會 台北縣石門鄉農會
新竹縣北埔鄉農會 台南縣新營市農會 台南縣歸仁鄉農會
台東縣池上鄉農會 台東縣關山鎮農會 高雄縣旗山鎮農會
台北縣三芝鄉農會 彰化縣溪州鄉農會 台南縣學甲鎮農會
台南縣佳里鎮農會 彰化縣溪湖鎮農會 台北縣坪林鄉農會
高雄縣永安鄉農會 彰化縣和美鎮農會 彰化縣埔鹽鄉農會
宜蘭縣蘇澳地區農會 台北市內湖區農會 南投縣竹山鎮農會
高雄縣岡山鎮農會 台北縣瑞芳區漁會 花蓮縣壽豐鄉農會
台北縣三峽鎮農會 台中縣外埔鄉農會 桃園縣龜山鄉農會
雲林縣大埤鄉農會 台南市南市區漁會 宜蘭縣壯圍鄉農會
雲林縣虎尾鎮農會 雲林縣斗六市農會 彰化縣福興鄉農會
南投縣南投市農會 花蓮縣吉安鄉農會 苗栗縣苗栗市農會
台北市士林區農會 嘉義縣嘉義市農會 屏東縣東港鎮農會
台中縣石岡鄉農會 台中縣烏日鄉農會 新竹縣新埔鎮農會
新竹縣橫山地區農會 台北縣石碇鄉農會 新竹縣湖口鄉農會
高雄縣路竹鄉農會 高雄縣茄萣鄉農會 屏東縣東港區漁會
桃園縣蘆竹鄉農會 台中市農會 雲林縣東勢鄉農會
桃園縣桃園區漁會 雲林縣土庫鎮農會 雲林縣二崙鄉農會
宜蘭縣蘇澳地區漁會 宜蘭縣頭城鎮農會 苗栗縣南庄鄉農會
苗栗縣公館鄉農會 苗栗縣竹南鎮農會 彰化縣社頭鄉農會
高雄縣阿蓮鄉農會 台南縣麻豆鎮農會 台南縣新化鎮農會
人壽保險公司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國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保誠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大都會國際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美商美國安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興農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十九:民眾如還有其他問題,應向何處詢問? Top

答:民眾如對本專案貸款還有其他疑問,可向下列窗口諮詢:

單位 部門 專線電話 網址 備註
內政部 營建署 國宅組 87712626-87712638
87712895-87712902
http://www.cpami.gov.tw 本專案貸款主辦單位暨國庫補貼利息
中央銀行 業務局 貼放科 23571356~1368 http://www.cbc.gov.tw 本專案貸款協辦單位
土地銀行 個人金融部 23483354~3357 http://www.landbank.com.tw/ 經理銀行

二十:貸款戶已申辦一般購屋貸款或其他政策性房貸,是否得申請改貸本專案貸款? Top

答:貸款戶如已申辦一般購屋貸款或其他政策性房貸(如青年購屋低利貸款等),且申請資格符合本專案貸款作業規定及「問與答」規定,考量該貸款戶未享有政府88年起陸續開辦之1兆9,500億元優惠購屋貸款利息補貼,因利率因素欲申請改貸本專案貸款,如金融機構同意,則本署同意。

二十一:本專案貸款戶可否申請轉貸? Top

答:本專案貸款戶申請轉貸時,應向原承辦金融機構申請開具「優惠購屋專案貸款轉貸證明單(ODT檔下載)」,證明原優惠貸款補貼利率及本金餘額,並按新承辦金融機構徵授信有關規定辦理查估放款值,轉貸金額最高以原優惠貸款剩餘本金餘額為限,並僅限轉貸乙次。

二十二:本專案貸款戶可否於撥貸後再申請寬限期? Top

答:本專案貸款戶可於撥貸後再申請寬限期,並得分次提出申請,惟寬限期合計不得超過3年。

二十三:本專案貸款戶於寬限期3年屆滿後,因故無法如期還款,可否再申請本金展延? Top

答:本專案貸款戶因故無法如期還款,得個案與承辦金融機構協商本金展延以2年為限,且僅限1次,並向承辦金融機構切結「不再展延應還本金」。

二十四:本專案貸款戶可否申請延長貸款年限? Top

答:本專案貸款戶因經濟因素,得檢附村里長或政府核發之其他足資證明其經濟困境之文件,申請延長貸款年限為30年;但本專案貸款戶於98年12月底(含)以前提出申請,應檢附文件放寬為「足資證明其經濟困境之文件」,惟政府補貼期限仍為20年。

二十五:建物所有權狀及建物登記謄本主要用途均為「空白」者,可否申請本專案貸款? Top

答:可檢具最近一期房屋稅單或登記用途含有「住宅」或「住」字樣之建築使用執照影本以為佐證,並經承辦金融機構查明屬實者,即可申貸本專案貸款。

二十六:建物所有權狀之登記用途為「公寓」者,可否申請本專案貸款? Top

答:可檢具登記用途含有「住宅」或「住」字樣之建築使用執照影本或建物測量成果圖影本以為佐證,並經承辦金融機構查明屬實者,即可申貸本專案貸款。

二十七:建物所有權狀之登記用途為「農舍」者,可否申請本專案貸款? Top

答:由承辦金融機構現地勘查或檢附住家用房屋稅單等足資證明確屬住宅使用者,可申貸本專案貸款。

二十八:建物所有權狀之登記用途為「臥室、客廳、餐廳、儲藏室」者,可否申請本專案貸款? Top

答:如經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認定建物為供住宅使用,且該筆土地地號之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即可申貸本專案貸款。

二十九:建物所有權狀之登記原因係「第一次登記」者,可否申請本專案貸款? Top

答:可檢具繳納買賣契稅稅單或經公證之建築改良物買賣所有權移轉契約等買賣證明文件以為佐證,並經承辦金融機構查明屬實者,即可申貸本專案貸款。

三十:有關借款人於貸得本專案貸款後,如將所購房屋贈與一半持分予其配偶或他人,是否影響該優惠房貸權利? Top

答:借款戶申辦本專案貸款後,擬將所購房屋贈與一半或部分持分予其配偶或他人,如其所餘持分之價值足以擔保剩餘貸款金額時,可繼續享有本優惠貸款利率;否則,其剩餘貸款金額將因擔保品價值降低而減少,並自轉讓之日起終止該減少部分之政府利息補貼,亦即該減少部分不再適用優惠利率計息,改按承辦金融機構一般購屋貸款利率計息。

三十一:金融機構以無擔保科目貸放者,可否申請申撥國庫補貼利息? Top

答:為防止金融機構變相以超過房屋價款合理成數之無擔保放款金額申撥國庫補貼利息,故以無擔保科目貸放者,不適用本專案貸款,當不得申請國庫補貼利息。

三十二:借款人於借款存續期間亡故,因繼承發生貸款債務之移轉,則承受該貸款之繼承人,可否繼續享有原貸款之優惠利率? Top

答:本專案貸款戶於貸款存續期間,因繼承發生貸款債務之移轉,則承受該貸款之繼承人,得依原優惠條件繼續原貸款之清償事宜,惟如重複申貸本專案貸款情形,則不得享有優惠利率。

三十三:借款人於擔保品拆除重建後,是否可恢復原優惠貸款額度? Top

答:本專案貸款戶提供擔保之房屋拆除重建後,因原擔保物滅失,應清償貸款,而重建房屋所辦貸款,並非購屋貸款,不得申辦本專案貸款。

三十四:二親等以內親屬間或夫妻間之房屋買賣案件,可否適用本專案貸款? Top

答:二親等以內親屬間或夫妻間之房屋買賣案件,得提供下列佐證文件,辦理本專案貸款:

  1. 由借款人書明以「買賣」方式交易之理由。
  2. 檢具房地買賣契約書影本並經核對與正本相符。
  3. 提出房地買賣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
  4. 切結嗣後如經查證該房地買賣不確實,同意由承辦金融機構取消優惠貸款資格,並追溯自撥付貸款之日起改按承辦金融機構一般購屋貸款利率計息。

三十五:民眾申辦本專案貸款除可與內政部「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之購置住宅貸款,或「青年安心成家方案」搭配使用外,可否搭配其他政府政策性優惠房貸(如國民住宅貸款、勞工住宅貸款、公教住宅貸款、九二一震災貸款、原住民貸款、國軍官兵購置住宅貸款、內政部輔助購置住宅及修繕住宅貸款、鄉村地區住宅修繕貸款、青年購屋低利貸款等)? Top

答:本專案貸款除可與內政部「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之購置住宅貸款,或「青年安心成家方案」搭配使用外,不可搭配其他政府政策性優惠房貸。

發布日期:2009-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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