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住宅補貼作業規定及問與答手冊簡介
為協助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於適居之住宅,內政部推動「住宅補貼」,提供租金、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等補貼,以期協助民眾減輕住宅負擔。今年度受理申請時間為106年7月21日至106年8月31日止,符合申請條件之民眾,可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為利民眾了解「住宅補貼作業規定」相關內容,內政部營建署特別編印「106年度住宅補貼相關法規及問與答」,計分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三冊,詳細說明申請方式、補貼內容、補貼條件並列舉常見問答集供民眾參考。民眾如有需要,可至直轄市、縣(市)政府免費索取,亦可至內政部營建署首頁(www.cpami.gov.tw)點選「快捷服務」項下之「住宅補貼專區」查詢相關資訊或撥打諮詢專線(02)2192-0600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