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下水道法第21條規定「用戶排水設備應由登記合格之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承裝,承裝商所雇用之技工應經技能檢定合格,並經中央主管機關訓練合格」,為維護民眾住家用戶接管施工之工程品質,及污水下水道之正常功能,營建署常年投入大量人力及經費,於北、中、南三區開辦「用戶排水設備承裝技工技術訓練課程」,訓練採學科基本常識與術科實務操作並重,並聘請各縣市下水道主管機關及民間機構具實務經驗之人員擔任講師,編撰教材,及講授下水道法令政策、介紹新式設備管材、用戶接管施工及工地安全等基本認識,並進行實務操作課程,完整課程須連續受訓三天,並辦理結訓測驗,合格者始發給結訓證明。
訓練合格之技工,成為國內下水道建設的強大生力軍,因具備用戶排水設備承裝之專業技能及知識,又有良好的工程品質,受到民眾的深深信賴,內政部營建署未來仍將持續精進,因應下水道發展之關鍵能力與需求,培育優質專業技術人才,使成為帶動國內下水道產業發展與前瞻基礎建設的重要支柱。
![用戶排水設備承裝技工技術訓練現況1](/filesys/image/chinese/epaper1/e10808261.jpg)
![用戶排水設備承裝技工技術訓練現況2](/filesys/image/chinese/epaper1/e10808262.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