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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政府優惠購屋專案貸款查核作業要點第八點第一款第一目規定借款人將住宅所有權全部移轉登記予他人應停止補貼之執行事宜
住宅發展組
最後更新日期:2017-12-15
內政部106.12.15台內營字第1060818733號令訂定發布

關於政府優惠購屋專案貸款查核作業要點第八點第一款第一目規定借款人將住宅所有權全部移轉登記予他人應停止補貼之執行事宜,若借款人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將辦理政府優惠購屋專案貸款之住宅辦理信託,致住宅所有權全部移轉登記予信託業者,得免停止補貼。

發布日期:201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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